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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旧物资处置公告

作者: 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8-07-09 字体:【】【】【

 

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,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公司”)决定公开处置废旧资产一批,欢迎符合法律规定的单位(自然人)报名参加。现将有关处置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处置概况:

本次处置的物资为:

1、空调:25台(其中立式空调20台,挂式空调5台)

2、办公桌20余张,会议桌 1张,文件柜 8个。

3、厨房用品类,小长餐桌20余张(凳子40余条),圆桌1张(4把椅子)等。

4、旧柜式空气处理机(2台空压机);

5、旧热气空调(柴油机);

6、旧产品清洗输送机及输送带;

7、其它类废弃机械、零件等。

二、现场勘查

现场勘查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12日,工作时间内,在此时间内,意向竞买人可电话联系0738-8281928,由我公司工作人员陪同进行现场勘查。

三、报名及竞买保证金:         

1、竞买报名时间为,7月13日。报名地点为娄底市新星南路环保局三楼316室。

2、报名所需资料:身份证复印件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3、竞买保证金壹万元,竞买保证金必须是以银行转账、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于7月13日上午11点30前准确、足额转入我公司账号中,并提供相关凭证,我公司不接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。

特别说明:报名资料需对应保证金支付依据方为报名有效。

 四、竞买开标时间及地点:

2018713日15点30分。地点娄底市新星南路环保局三楼大会议室。

五、竞标方式

1、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,竞标底价为人民币陆万元,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。竞得人需在竞得当天支付全部收购款项,所交的竞标保证金转为拆除设备押金。   

2、竞得人未能在竞得当天足额支付收购款项的视为违约,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,我公司有权进行重新拍卖。

3、未竞得人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如数退还。 

六、关于竞标的特别说明

 1、竞标工作由我公司组织进行,我公司不向未竞得人解释未竞得原因,也不退还竞价单。

2、遇特殊情况,我公司有权终止公开招标或变更招标方式、内容及相关要求。出现此类情形,我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
七、物资搬运要求

1、 上述物资的拆卸费及搬运费需由中标人自行承担。

2、中标人需在中标后7日内自行拆卸并运走所拍得的全部设备设施。

3、中标人在组织拆卸搬运过程中要规范施工,不得破坏其它设施。造成我公司其它设施损坏的要按价赔偿。

4、中标人及单位要规范施工,确保施工安全。拆卸、搬运过程中发生的人员意外伤害责任,由中标人及单位承担

5、中标人施工结束,中标人及单位需要清理好物资所在区域卫生。不能按期完成收购任务的及收购后不按规定清理现场卫生的,预交的押金不予退还。

 

 

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

2018年7月10日

 

开户名称:娄底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

开户银行:中国银行娄底乐坪支行

账号:5846 6858 9552